加盟法規(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加盟法規(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
加盟連鎖是契約型聯營。加盟連鎖的特許方及各加盟店一般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獨立的經營主體,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加盟方在特許方指導下獨立開展業務,自負盈虧責任。那么,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
(一)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二)加盟店之間互相不承擔合同責任。合同的相對性
《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照此規定,非顧客簽約店為顧客提供服務是基于加盟連鎖協議的約定而為,對顧客而言,這是一種第三人履行義務的行為。非顧客簽約店作為第三人不向顧客(債權人)承擔責任,相關責任應由簽約店(債務人)承擔。
二、特許方承擔連帶責任情形:
如果加盟店按照特許方的操作手冊服務顧客的過程中造成了顧客損害,這說明特許方對此有過錯,特許方與加盟店就構成了共同過錯侵權,依法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商業特許經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特許方要向加盟店提供經營操作手冊,對加盟店進行經營方法、服務技術方面的指導加盟法規,實踐中特許方還往往向加盟店提供設備、材料等。這就要求特許方的經營技術成熟可靠,并有為加盟店提供相應服務的能力。如果做不到這一點,說明特許方在經營上存在過錯;加盟店作為直接服務顧客的經營者,負有保障顧客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發生侵權事件,說明加盟店也有過錯,它們之間就構成了共同過錯侵權。
另外,加盟店往往還受權使用特許方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特許方依法負有監督加盟店的服務質量的義務。如果因為特許方的質量監督不到位造成了顧客損害,特許方依法應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加盟法規,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若您還有其他關于招商加盟的問題可以在找法網上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總結:以上內容就是加盟法規(企業招商加盟的法律依據)詳細介紹,如果您對創業項目感興趣,可以咨詢客服或者文章下面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給您項目的反饋信息。
我對加盟感興趣,馬上免費通話或留言!
(24小時內獲得企業的快速回復)
我們立即與您溝通
溫馨提示:
1.此次通話將不會產生任何費用, 請放心使用
7x24小時電話咨詢
130*1234567